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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當它被寫下來,成為一個故事,就好像已經不屬於你了。於是那只是別人的事,再與你無關,它帶來的心情的起承轉合,也不再屬於自己。這就是爲什麽說,對於有的人,寫字,是一個出口。
很多時候我看不懂我自己。我是個很喜歡研究自己的人,所以我會仔細地在日記里記下許多片刻的心情,在經歷某一件事情時,我心裡一切複雜的或不太屬於正常的應有的感覺,是的只是那種感覺。就像我失去的這一段感情,我現在總是在這裡說著它,似乎是一種犯賤的表現,別人或許要說,早幹嘛去了,早那麼不當回事。好吧,怎麼說都行,我自己也覺得好像是有點犯賤。雖然我並沒有一直沒當回事,我只是沒寫在網絡上而已。我寫字,喜歡用紙和筆。
星座說風象是理性的代表,一邊在做著瘋狂的當事人,而一半大腦卻已跳出這個圈,像局外人一樣看著自己。大概是這樣,所以我那麼喜歡旁觀吧,我總會覺得,有些事情發生時,從理論上來說我應該是會有某種心情某種感受的,爲什麽沒有呢?我不喜歡任意放縱自己沉浸在某一種“感覺”里,我喜歡去想一想這種感覺是不是對,或者它反映了一種怎樣更深層的心理……
認真說起來,事實上我沒有談過一場“實實在在”的戀愛。曾經很多年的暗戀,那多數是在戀著腦海中的一個幻象,而後來談的這一場,我時常覺得這也是一場幻覺,你看,我們沒有朝夕相處過,甚至一起吃飯的機會可能都不到五次,沒有一起在街上溜達然後拐彎走進某一家甜品店,沒有一起拍照合影,我們對對方幾乎一無所知,幾乎。我不知道他喜歡吃什麽東西喜歡看什麽電影喜歡玩什麽遊戲,他曾經住哪現在住哪他的一天是怎樣度過他的閒暇通常怎樣安排他習慣有些什麽小動作,我全不知道,他也一樣。沒有任何我們曾經在一起的痕跡。是的現在你知道了,從頭到尾這個故事都是我造出來的,是我虛構的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那些所謂的悲傷所謂的愛戀也是也是虛構的。那個人只存在於我的大腦中而已,而我,只是寫了一個很意識流的小說,只有感覺的描述,甚至無關顯示種種。
所以我會經常問自己,我愛過嗎?愛,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感情。就像小時候總被媽媽和老師批評不努力不勤奮,有一次我終於很認真地問媽媽:什麽叫做勤奮努力呢?什麽樣子就叫做努力了?其實我覺得那也只是個表像而已吧。同樣,什麽叫愛呢?要做出一個怎樣的姿態,就會讓人認為你在愛,相信你在愛?有時我覺得我那麼多瘋狂的行為,只是爲了滿足自己想要表現愛的慾望,只是滿足自己而已。可是轉念一想,如果這樣都不能稱作愛,那還要怎樣才是愛?
曾經這樣寫過:愛情只是虛的,它存在在一個眼神對視中,一個相互的微笑,一種情意在空氣中的流動。它就是很飄渺的東西。所有落實下來的,那其實都已不是愛情,那只是生活,只是相處。
嗯,想起曾經抄在日記本里的史鐵生的一段話,找了好久翻出來了,留在這裡:
我還是相信,愛情,從根本上說是一種理想(夢想,心願),並不要求它必須是現實。
現實的內容太多,要有同樣多的智謀去應對,勢單力薄的理想因此很容易被扯碎,被埋沒,剩下的是無窮無盡的事務、消息、反應……所以就有一種瀟灑的態度流行:其實並沒有什麽愛情,有的只是實實在在的日子(換句話就是:哪有什麽理想,有的只是真實的生活)。但這瀟灑必定經不住迂腐的多有一問:其實並沒有的那個東西,到底是什麽?如果說不出沒有的是什麽,如何斷定它沒有呢?如果說出了沒有的是什麽,什麽就已經有了。
愛情並非有形之物,愛情是一種心願,它在思念中、描畫中,或者言說中存在。呼喚它,夢想它,尋找它,乃至丟失它,輕慢它,都說明它是有的,它已經存在。只有認為性慾和婚姻就已經是它的時候,它消失,或者根本不曾出面。
所有的理想都是這個邏輯,沒有它的根本不會說它,說它的都因為已經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