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性与感性 - []

    Tag:

    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他的归宿,他的苦修生活,他的职责,他的学问,他那精心营建起来的思想殿堂,不是都因他的朋友而常常受到猛烈震撼,以致他本人也产生了怀疑么?无疑地,从修道院的观点来看,从理性与道德的观点来看,他自己过的生活是要好一些,正确一些,稳定一些,规矩一些,典范一些;这是一种有条不紊的、兢兢业业的生活,是一种持久的献身,是一种对于彻悟与真理的不倦的追求——比起一个艺术家的生活,一个流浪汉和好色之徒的生活,它要纯洁和正当得多。可是,从上面看,从上帝的观点看,这种呆呆板板的枯燥生活,这种弃绝人世和感官的幸福,这种远远地回避污秽与鲜血,这种向哲学与信仰的逃遁,难道就真比歌尔德蒙的生活来得好么?难道人生真就该过一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一切时间和行动都让祈祷的钟声来支配么?难道人生在世就确实只为了研究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学习希腊文,并且禁欲遁世么?难道人身上的感官、欲望、血液的神秘冲动、犯罪的和行乐的本能、产生绝望心理的能力,不全是上帝创造的吗?每当院长想起他的朋友,这种种问题便也萦绕在他的脑海中。

    是的,像歌尔德蒙式的生活也许不仅要纯真一些,合乎人性一些,而且,不是清清白白地过一种超尘出世的生活,营建一座充满和谐的思想之国,在它的精心栽培的花圃之间毫无罪孽地踱来踱去,而是投身到残酷的生活洪流和一片混沌中去造孽,并承担其可怕的后果,归根到底恐怕是更需要勇气和伟大的吧。也许穿着破鞋在森林中和大道上流浪,日晒雨打,忍饥挨冻,享受声色之娱,然后又以吃苦作为代价,可能是更艰难、更勇敢和更高尚的吧。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黑塞的这本《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像曾经读毛姆的小说那样过瘾。

     

    理性和感性,这两者究竟应该怎样平衡?记得不久前给一个朋友留言说:“我觉得现在的人吧,总是在该理性的时候过于感性,在该感性的时候又过于理性,总之都不对。”

     

    其实感觉更深刻的是,许多人,至少在我认识的人群中,都在很刻意地追求一种非常理性的生活,从思想上牢牢控制自己,“一感性便首先就自我否定”,可是一种过于理性的生活,是否会感到压抑?

     

    纳尔齐斯是理性的代表,注定为了精神服务,成为学者和思想家,终身侍奉上帝。歌尔德蒙是感性的代表,注定了享受人生和爱情,成为诗人或艺术家。理性的生活是稳定而安全的,感性的生活是刺激而充满危险的。我们可否在理性和感性中取得一种平衡,还是世上没有完美,总得放弃其中之一?

     

    我没有答案。

  • 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小组讨论,每个人说出自己最讨厌的三本书

    毫不犹豫就跟上去了

    一般来说,真正称得上讨厌的东西其实不多。多数都是不屑一顾,或是没什么感觉

    可是还真有那么两本书是我很讨厌的,一说到讨厌的书就会想起的

    一本是《Jane Eyre》,一本是《Tess

     

    第一次看《Jane Eyre》应该是在小学时,是少儿版,还配插图那种

    没有太多感觉,只觉得那插图还蛮好看的,里面那个Helen很漂亮,那个疯女人很可怕

    后来在初中时,看了全本,然后有一次年级的一个表演,隔壁班有女生排这出戏

    重点在那很著名的一段,就是JaneRochester先生说

    『我卑微,但我并不卑贱』

    这本书后来总被作为,即使穷困,地位低下,也依然拥有自尊的典范

    可是我的感觉却恰恰相反

    我一直觉得简是很有心机的,并且是虽然穷,却还要拼命扮清高
    放在现在说,就是努力让自己相信会有人欣赏自己的内在美然后爱上自己的女人

    而且为了衬托出自己的内在美而故意去鄙视别人的外在美

    可是在内心,她又自卑,觉得内在美其实是抓不住男人的,所以她说

    I promise youif God had gifted me with wealth and beauty, I would make it as hard for you to leave me now just as it is for me to leave you.

    有时想,《Jane Eyre》那么被推崇,是不是也因为它是一个灰姑娘般的童话呢?

    但灰姑娘初见王子,也是打扮的漂漂亮亮像正儿八经的公主一样出场的

    虽然所有的漂亮衣服,华丽珠宝,豪华马车都不是她自己的,但她没有丝毫低眉顺耳的谦卑,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的高贵的女孩

    有位名人说过,还真是位名人说的,我忘了是谁了

    『人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而简,恰恰是只有刻意装出来的傲气,却没有真正的傲骨

     

    另一本《Tess》,我都忘了我到底有没有读过原著,印象更深的是电影

    也是在小学或初中看的,在CCTV-6

    开始挺喜欢Tess的,因为演员很漂亮,特别记得身材看起来是很结实的那种,演那个时代的戏,还是需要有点肉来撑起那样的衣服才好看。呃,跑题了

    Tess的反感,则是因为这个女人的愚蠢,太愚蠢,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和立场

    傻乎乎的跟着那个贵族出去,还去到森林里,傻乎乎的被那个贵族强奸还不知自己是被强奸了

    嫁给自己爱的男人,结果因为不是处女而又被男人抛弃,然后她又跟那个贵族去同居

    最后丈夫回来找她,她好像突然意识到这一辈子都被这个贵族毁了,就很鲁莽没有计划地杀了那个贵族跟丈夫逃离

    她这一辈子就是很愚蠢地度过的,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作为一个女人,看到这样的同类,是会觉得很愤怒的

    这样的例子,在其他的文学中,在现实中,或许是不少的

    但因为最早接触的是《Tess》,给我的冲击太大了,所以不幸成为了一本我很讨厌的书

     

    说到底,都是围绕一个问题,该做一个怎样的女人

  • 巴黎女子 - []

    Tag:

    原载2005年11月的《书城》,很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而一直留着这本杂志。决定将它在此保存下来,以防杂志不慎丢失。

    同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书名——《优雅是一种态度》

    我想,优雅是需要一辈子学习的 

     

     

    巴黎女子

    尘翎

     

    听说有个在法国住久了的美国女子写了一本书,教导她祖家那些整天吃垃圾食物的姊妹如何像巴黎女子那样瘦。把巴黎女子作为美学标准,想必因为跟美国妞儿比起来,她们实在集体轻盈优雅得多。
      不知道她在书里提出什么独门秘方,在我看来,要像巴黎女子那样体态纤瘦,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首先是抽很多的烟,喝很多的咖啡,走很多的路,然后必须不断堕入爱河。
      美国作家爱德蒙·怀特(Edmund White)在《巴黎晃游者》(The Flàneur)里写到美国女人与法国女人的分别: “美国人认为人行道是无脸目的后台空间,而对法国人而言,这却是舞台本身……法国女人觉得她们一走上街头,便是登上舞台了。衣服、头发和化妆必须无懈可击。怀特在1980年代初期开始在巴黎生活,十多年近距离观察法国女人在舞台上的风情,难免觉得自家女人就少了这么一点活在人家眼底的神采。
      然而,怀特笔下的舞台也在慢慢地改变。法国人念旧,问一些上了年纪的法国男人,他们多毫不犹豫地表达对巴黎女子的恋慕欣赏之情,可是末了仍不忘补充说,从前的巴黎女人多么迷人,新世代的巴黎女人嘛,稍稍逊色。有一次,一个老教授对我说,你得知道,从前那些巴黎女子啊,她们真大大不同的……”几乎是无语的感叹。这么说来,“巴黎女子”这个既抽象又实体的概念与群体,既是一个世代的的法国男人之追求,亦是一个城市的美学基调。

    在这个美学的核心,则是这些都市女子走路、抽烟、发呆的姿态,她们对别人视线的自觉与在乎,喜欢张扬却同时热爱低调的特质。一个独坐咖啡馆的巴黎女子身影,是一道满载隐喻的好看风景。

    她们多数穿一身黑或灰,长发松松挽在脑后,或者像波娃那样盘缠起来,露出全部的脸庞,手里必夹着一根烟,偶尔才吸一口,用来避免给人无所事事之感——只要手上有一根烟,存在或孤独的存在便成理。她们的眼神无确定落点,好像在等人,有时瞄瞄窗外(于是总得挑个临窗的座位),明知别人在看,于是举手投足更加自然。遇上邻座男人搭讪,她们亦不抗拒(如果她们不想被打扰,她们不会独自来咖啡馆做那么张扬的位置),用熟练的手势应对着,适时微笑。在稍远的角落,可听见她们像歌声一样的耳语,好比调情的絮语。

    她们热爱生活,逛美术馆,在一幅画像面前沉思,去跳蚤市场挑古董饰物,到市场买花买新鲜水果,到讲究质料的店子买风格别致的衣裳。就算选择了素净的衣着风格,也总会为自己添置缤纷的贴身衣物,讨自己欢喜,大大取悦情人。即便暂时单身,仍不忘准备着迎接下一秒就会出现的新欢。

    恋爱于她们,就像咖啡因,是一种持久的瘾,怎么也戒不掉,不随岁月递减,不受年龄限制。十六岁时学会沧桑,六十岁时无惧像少女一样怀春,时间对她们没有严谨的规范作用,当她们意识到岁月之轮,是当她们转换护肤品牌子与惯用香水的时候,她们充分支配着自己的魅力,随机应变,随时谈情。

    巴黎女子总是不老,她们总是爱着,也被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