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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他的归宿,他的苦修生活,他的职责,他的学问,他那精心营建起来的思想殿堂,不是都因他的朋友而常常受到猛烈震撼,以致他本人也产生了怀疑么?无疑地,从修道院的观点来看,从理性与道德的观点来看,他自己过的生活是要好一些,正确一些,稳定一些,规矩一些,典范一些;这是一种有条不紊的、兢兢业业的生活,是一种持久的献身,是一种对于彻悟与真理的不倦的追求——比起一个艺术家的生活,一个流浪汉和好色之徒的生活,它要纯洁和正当得多。可是,从上面看,从上帝的观点看,这种呆呆板板的枯燥生活,这种弃绝人世和感官的幸福,这种远远地回避污秽与鲜血,这种向哲学与信仰的逃遁,难道就真比歌尔德蒙的生活来得好么?难道人生真就该过一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一切时间和行动都让祈祷的钟声来支配么?难道人生在世就确实只为了研究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学习希腊文,并且禁欲遁世么?难道人身上的感官、欲望、血液的神秘冲动、犯罪的和行乐的本能、产生绝望心理的能力,不全是上帝创造的吗?每当院长想起他的朋友,这种种问题便也萦绕在他的脑海中。
是的,像歌尔德蒙式的生活也许不仅要纯真一些,合乎人性一些,而且,不是清清白白地过一种超尘出世的生活,营建一座充满和谐的思想之国,在它的精心栽培的花圃之间毫无罪孽地踱来踱去,而是投身到残酷的生活洪流和一片混沌中去造孽,并承担其可怕的后果,归根到底恐怕是更需要勇气和伟大的吧。也许穿着破鞋在森林中和大道上流浪,日晒雨打,忍饥挨冻,享受声色之娱,然后又以吃苦作为代价,可能是更艰难、更勇敢和更高尚的吧。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黑塞的这本《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像曾经读毛姆的小说那样过瘾。
理性和感性,这两者究竟应该怎样平衡?记得不久前给一个朋友留言说:“我觉得现在的人吧,总是在该理性的时候过于感性,在该感性的时候又过于理性,总之都不对。”
其实感觉更深刻的是,许多人,至少在我认识的人群中,都在很刻意地追求一种非常理性的生活,从思想上牢牢控制自己,“一感性便首先就自我否定”,可是一种过于理性的生活,是否会感到压抑?
纳尔齐斯是理性的代表,注定为了精神服务,成为学者和思想家,终身侍奉上帝。歌尔德蒙是感性的代表,注定了享受人生和爱情,成为诗人或艺术家。理性的生活是稳定而安全的,感性的生活是刺激而充满危险的。我们可否在理性和感性中取得一种平衡,还是世上没有完美,总得放弃其中之一?
我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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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小组讨论,每个人说出自己最讨厌的三本书
毫不犹豫就跟上去了
一般来说,真正称得上讨厌的东西其实不多。多数都是不屑一顾,或是没什么感觉
可是还真有那么两本书是我很讨厌的,一说到讨厌的书就会想起的
一本是《Jane Eyre》,一本是《Tess》
第一次看《Jane Eyre》应该是在小学时,是少儿版,还配插图那种
没有太多感觉,只觉得那插图还蛮好看的,里面那个Helen很漂亮,那个疯女人很可怕
后来在初中时,看了全本,然后有一次年级的一个表演,隔壁班有女生排这出戏
重点在那很著名的一段,就是Jane跟Rochester先生说
『我卑微,但我并不卑贱』
这本书后来总被作为,即使穷困,地位低下,也依然拥有自尊的典范
可是我的感觉却恰恰相反
我一直觉得简是很有心机的,并且是虽然穷,却还要拼命扮清高
放在现在说,就是努力让自己相信会有人欣赏自己的内在美然后爱上自己的女人而且为了衬托出自己的内在美而故意去鄙视别人的外在美
可是在内心,她又自卑,觉得内在美其实是抓不住男人的,所以她说
I promise you,if God had gifted me with wealth and beauty, I would make it as hard for you to leave me now just as it is for me to leave you.
有时想,《Jane Eyre》那么被推崇,是不是也因为它是一个灰姑娘般的童话呢?
但灰姑娘初见王子,也是打扮的漂漂亮亮像正儿八经的公主一样出场的
虽然所有的漂亮衣服,华丽珠宝,豪华马车都不是她自己的,但她没有丝毫低眉顺耳的谦卑,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的高贵的女孩
有位名人说过,还真是位名人说的,我忘了是谁了
『人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而简,恰恰是只有刻意装出来的傲气,却没有真正的傲骨
另一本《Tess》,我都忘了我到底有没有读过原著,印象更深的是电影
也是在小学或初中看的,在CCTV-6
开始挺喜欢Tess的,因为演员很漂亮,特别记得身材看起来是很结实的那种,演那个时代的戏,还是需要有点肉来撑起那样的衣服才好看。呃,跑题了…
对Tess的反感,则是因为这个女人的愚蠢,太愚蠢,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和立场
傻乎乎的跟着那个贵族出去,还去到森林里,傻乎乎的被那个贵族强奸还不知自己是被强奸了
嫁给自己爱的男人,结果因为不是处女而又被男人抛弃,然后她又跟那个贵族去同居
最后丈夫回来找她,她好像突然意识到这一辈子都被这个贵族毁了,就很鲁莽没有计划地杀了那个贵族跟丈夫逃离
她这一辈子就是很愚蠢地度过的,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作为一个女人,看到这样的同类,是会觉得很愤怒的
这样的例子,在其他的文学中,在现实中,或许是不少的
但因为最早接触的是《Tess》,给我的冲击太大了,所以不幸成为了一本我很讨厌的书
说到底,都是围绕一个问题,该做一个怎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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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2005年11月的《书城》,很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而一直留着这本杂志。决定将它在此保存下来,以防杂志不慎丢失。
同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书名——《优雅是一种态度》
我想,优雅是需要一辈子学习的
巴黎女子
尘翎
听说有个在法国住久了的美国女子写了一本书,教导她祖家那些整天吃垃圾食物的姊妹“如何像巴黎女子那样瘦”。把巴黎女子作为美学标准,想必因为跟美国妞儿比起来,她们实在集体轻盈优雅得多。
不知道她在书里提出什么独门秘方,在我看来,要像巴黎女子那样体态纤瘦,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首先是抽很多的烟,喝很多的咖啡,走很多的路,然后必须不断堕入爱河。
美国作家爱德蒙·怀特(Edmund White)在《巴黎晃游者》(The Flàneur)里写到美国女人与法国女人的分别: “美国人认为人行道是无脸目的后台空间,而对法国人而言,这却是舞台本身……法国女人觉得她们一走上街头,便是登上舞台了。衣服、头发和化妆必须无懈可击。”怀特在1980年代初期开始在巴黎生活,十多年近距离观察法国女人在舞台上的风情,难免觉得自家女人就少了这么一点活在人家眼底的神采。
然而,怀特笔下的舞台也在慢慢地改变。法国人念旧,问一些上了年纪的法国男人,他们多毫不犹豫地表达对巴黎女子的恋慕欣赏之情,可是末了仍不忘补充说,从前的巴黎女人多么迷人,新世代的巴黎女人嘛,稍稍逊色。有一次,一个老教授对我说,“你得知道,从前那些巴黎女子啊,她们真大大不同的……”几乎是无语的感叹。这么说来,“巴黎女子”这个既抽象又实体的概念与群体,既是一个世代的的法国男人之追求,亦是一个城市的美学基调。在这个美学的核心,则是这些都市女子走路、抽烟、发呆的姿态,她们对别人视线的自觉与在乎,喜欢张扬却同时热爱低调的特质。一个独坐咖啡馆的巴黎女子身影,是一道满载隐喻的好看风景。
她们多数穿一身黑或灰,长发松松挽在脑后,或者像波娃那样盘缠起来,露出全部的脸庞,手里必夹着一根烟,偶尔才吸一口,用来避免给人无所事事之感——只要手上有一根烟,存在或孤独的存在便成理。她们的眼神无确定落点,好像在等人,有时瞄瞄窗外(于是总得挑个临窗的座位),明知别人在看,于是举手投足更加自然。遇上邻座男人搭讪,她们亦不抗拒(如果她们不想被打扰,她们不会独自来咖啡馆做那么张扬的位置),用熟练的手势应对着,适时微笑。在稍远的角落,可听见她们像歌声一样的耳语,好比调情的絮语。
她们热爱生活,逛美术馆,在一幅画像面前沉思,去跳蚤市场挑古董饰物,到市场买花买新鲜水果,到讲究质料的店子买风格别致的衣裳。就算选择了素净的衣着风格,也总会为自己添置缤纷的贴身衣物,讨自己欢喜,大大取悦情人。即便暂时单身,仍不忘准备着迎接下一秒就会出现的新欢。
恋爱于她们,就像咖啡因,是一种持久的瘾,怎么也戒不掉,不随岁月递减,不受年龄限制。十六岁时学会沧桑,六十岁时无惧像少女一样怀春,时间对她们没有严谨的规范作用,当她们意识到岁月之轮,是当她们转换护肤品牌子与惯用香水的时候,她们充分支配着自己的魅力,随机应变,随时谈情。
巴黎女子总是不老,她们总是爱着,也被爱着。